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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完结章
  第六十九章

 我愣了一下,随后就点点头,说:“对啊。”

 赵耳朵的反应很奇怪。他的脸先是扭曲了一阵,然后点了点头,最后叹了口气,说:“嗯,以前我就看见孟叔偷偷亲你,本来就是猜猜,没想到真的是…”

 赵耳朵端着饭,我给他拿了筷子,就看到他闭上眼睛,过了一会儿看向窗外。

 他说:

 “好的。”

 “什么?”

 “你俩。”赵耳朵的眼睛盯着外面的某一点,眼神说不出是什么情绪,只让人感觉异常的平静与祥和,“你们一直在一起。真好。”

 越接近前世我去世的那一天,孟穹就越是忐忑不安。一般出门都是我开车,可自从升入研三,孟穹就没再让我碰过车子了。他会先把我送到学校,然后原路返回,绕远去他的店。

 我自然知道孟穹是什么意思,同时心里的猜测也越来越多。

 孟穹他并不知道我重生过一次,他知道的似乎也就只有关于我前世死亡的信息。

 天气慢慢变冷,总算到了十二月,北京的气温也到了零度,这样的天气让人们都不愿意外出,可是要上班和上学的人没办法避开寒冷的冬天,早上的十字路口永远是车水马龙,骑着自行车的、开着轿车的,都挤在一起,等着红灯转变成绿灯。

 这么冷的天开摩托车大概是最让人痛苦的。那么快的速度几乎让人不过气来,冬天的风吹在脸上带来让人窒息的温度,仿佛被谁浸泡在了冷水里,冻得人涕泗横

 我在车内看着车窗外的日常百态,仿佛真的感受到窗外刺骨的寒冷。我总是回想,前世的时候,我也和他们一样,骑着车,一边赶路一边吃早饭,被冻的手指冰凉,在等灯的短暂时间内捂捂手。我和他们一样生活,我就是在这样的季节中去世的。

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,历定格在我去世的那天。一大清早醒来,摸了摸身边,发现孟穹已经不在了。我下睡衣,换上平时的衣服,往外走,就听到孟穹从阳台上说:

 “多穿点,今天好冷。”

 “嗯。”

 我走到洗手间刷牙,孟穹也跟了过来。我闻到他身上隐隐的烟味儿,夹杂着房间外的冷风,一股脑涌到我的鼻子里。

 “怎么抽烟了?”我刷完牙,在他的边轻轻吻了吻。

 孟穹不好意思地避开,又忍不住凑过来吻我的下巴,说:“今天有事吗?”

 “嗯,导师让我尽快回学校,一会儿就要出门。”

 “不出去行吗?”

 “有急事儿。”我说,“你要是忙就不用送我了,我打出租车。”

 “不,我送你。”孟穹的脸色有些不好看,穿上外套拿起车钥匙。

 他甚至忘了我还没穿鞋,连早饭都没吃。

 昨天晚上北京下了雪,早晨就有那种大型的扫雪车来扫雪。孟穹把车开的很慢,几乎和扫雪车一个速度。车里很暖,我闭上眼睛几乎要睡着。孟穹比我紧张,一路上瞪大眼睛开车,冷汗都从他额头上下来了,看着他仿若惊弓之鸟的模样,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感动。

 他把我送到学校,又送我到了教学楼,直到我坐在教室里才松了口气。他沉默着坐在我旁边,直到快要上课了,才从我们教室走出去。

 “大哥,”孟穹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,轻轻吻了吻我的手指,“小心点。”

 “好。”我的精神状态很好,思路清晰地回答他。

 我下定决心,过了今天,一定要问问孟穹。好好问问他。

 今天非常忙,下了课我就去自习室了,搜了些资料,安静地坐在座位写论文。我知道今天的日子比较特殊,为了躲过我前世的劫,我愿意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,心想这总能安全一些吧。

 不过该来的是躲都躲不过去的。我背着笔记本电脑,横穿校园准备回宿舍,不巧刚刚打响了下课铃,学生从教室鱼贯而出,把前面的桥堵住,怎么都过不去。

 这时孟穹给我打了电话,我避开人群,来到人行道上,接听后问:

 “怎么了?”

 孟穹听到我的声音松了口气,张口刚想说些什么。几乎是同一瞬间,一辆轿车突然失控地朝着人行道撞了过来。尖锐的刹车声响起,反应过来的女生开始撕心裂肺地喊叫。

 我下意识地就向后退了一步,那轿车猛地冲过来,我身后就是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生,她吓得把书包扔到了地上,踉跄着往外跑,大声尖叫。

 “啊——啊!”

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,几乎没办法呼吸。

 因为女人的书包带子正好卡住了我的运动鞋。那一刻仿佛有什么阴影笼罩在我的头上,我的心脏跳的很快,一切都像电影放慢速度,我什么声音都听不到,只知道我急促的呼吸,眉端紧紧皱起。

 我很想逃,可书包带紧紧住了我,女人也没逃出去,她的高跟鞋把她绊得双腿扭曲,几乎就要摔倒。她真的摔倒了,就下意识地抓我的后背,我只来得及把她推出去,都没办法解开纠自己的书包带。我被绊得向后踉跄一步,几乎要仰天躺倒。可我知道我绝对不能躺下去,不然我不可能有活命的机会。

 跳起来,你应该跳起来。

 我听到书包带被我踩断的声音,可还没来得及跳,那辆汽车就狰狞着向我冲过来…

 我醒过来的时候,第一个感觉就是痛,头痛裂,好像有什么东西把我右脑劈成两半,后脑一扎一扎的痛,额头那边已经没有知觉了。

 我的手在晃动,身下是温热的体温,天地在不停晃动。右眼被血模糊了,我睁不开眼睛,只能勉强睁开左眼,虚弱地动了动手指。

 听力是最先恢复的。我似乎听到孟穹颤抖的哭声,可又觉得那是无数人一起恸哭的声音,那声音让我迷茫,我仿佛听了一场惨绝人寰的话剧。眼前一片模糊,视网膜上都好像有黑斑,那光斑让我头晕目眩,刚睁开眼睛就要闭上,一股想要呕吐的感觉铺天盖地的涌来。

 我知道背我的人是谁了,那人是孟穹。他没有出声,可我就是能知道他在哭。我挣扎着抬起手,想摸摸他的脸,可还没来得及抬手,我就像是破布娃娃一样向前栽倒。

 然后就有人摸了摸我的后背,似乎要把我向上托。我感觉背着我的那人膝盖一软,几乎要把我摔在地上。

 一个熟悉的声音急切地喊:“孟叔,你让我来吧,他头上的血止住了。”这是赵耳朵。

 另一个人一句话都没说,过了一会儿,身下不停颤抖的温热身体离开了我。我的头垂了下来,脖颈毫无力气,一点都没办法做支撑。

 赵耳朵重新用柔软的纱布给我做了固定了这个简单的包扎,再次捏了捏我的脊椎,确定我没有骨折后,一把背起我。

 他跑的比孟穹要快,我听到孟穹落后的声音,那一刻我的后背仿佛长了眼睛——抑或是我和他之间的心有灵犀,我明确的知道,孟穹蹲在地上,他站不起来,跟不上了。

 “赵…”我一说话就想吐,只说了这一个字就开始反呕,只能闭紧眼睛,半天才说,“等等。”

 赵耳朵大步走路的动作停了停,他开始大声对我说话,可我的耳边嗡嗡作响,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。

 然后我没有了意识,最后的一个印象是,这一天的风可真大。吹在脸上像是刀刮一样。

 我的额头了五针,被撞得脑震,之后连续两天我都觉得天旋地转,一动就想吐。

 等我醒来,孟穹的情绪已经变得平稳。他牵着我的手,手指有些颤抖,说出来的话却是:

 “医生说休息就会好,没什么大碍。没事就好,没事就好。”

 他给我用热手巾擦身体,我就躺在病上任他施为,在他擦我的手臂时,我发现他的右手四手指上有深深的咬痕。

 赵耳朵拿着水果来看望我,那时孟穹正好出去买饭,我就问赵耳朵,孟穹的手是怎么了?

 赵耳朵叹了口气,半天没有说话。

 他说孟叔实在是太狠了。他真的是爱惨你了。

 你知道吗?他打你电话的时候就在学校门口,听到旁边的刹车和尖叫,脸都白了。

 他一边跑一边给我打电话,我和他是同时找到你的。

 那时候陈启明你就躺在地上,头上都是血。我都傻了,什么都忘了。

 你猜孟叔怎么了?他还能拍着我的后背,让我给你做紧急处理,我吓得腿脚发软,打了救护电话连忙检查你有没有骨折。

 学校保安处就有急救车,我想让孟叔背着你。刚才他那么平静,我以为他情况比我好。

 结果一看,就看见他嘴里都是血。

 他把右手在嘴里,手指都差点被咬下去。

 你说怎么会有人对自己这么狠?咬手像是咬胡萝卜。

 我就这么听着,问:“所以是你背着我的?”

 “开始是孟叔。”赵耳朵顿了顿,说,“可是他疼得走不快,后来就是我背着你了。”

 我沉默了一下,问:“疼?”

 “嗯。不过气来。”

 然后我知道了,模糊中的印象竟然都是真的。孟穹背着我,一步一步向前,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,但是一直在抖。他哭得疼,把我放下来之后,就再也站不起来了。

 医院里病紧张,能在家静养就在家静养。住院一个星期,医生就让我出院了。那天风很大,阳光却很好。孟穹在我身上裹了一层厚厚的毯,在我脚上套上棉鞋,就把我放到轮椅上。

 其实我是可以自己走路的,只是一点的颠簸都能让我头痛裂,我猜这伤要慢慢养,毕竟大脑比其他的地方都要娇贵。

 从病房到停车场还有一段距离,孟穹蹲下来,表示愿意背着我。

 我一米八的高个子,早就不是那个能被他背起来的小孩儿了,所以摇了摇头,准备自己走。孟穹就执意不起来,无奈下,我趴在了他的背上。

 那一刻我仿佛回到了八岁,那年我高烧住院,孟穹就是这样,给我盖着毯子,把我背到医院的。

 我把头靠到孟穹的后背上,抬起手指,轻轻在他脖子上画了画。

 那是‘M’和‘Q’两个英文字母,我不知道他认出来了没有。

 当我低声音对他说:“孟穹,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吗?”的时候,我听到他‘嗯’了一声。

 孟穹并不是和我一样重生到这个世界,他没有保留前世所有的记忆。据他所说,他能记住的就只有我死去的时候,他自己的‘心情’。

 最开始见到我的时候,他总是在不定的时候回忆起自己抱着一个男孩,痛哭的场景。即使是回忆,他也能感受到自己那时候几近崩溃的情绪,以及那种想要陪男孩一起去死的绝望。

 除此之外,他能确信的就是,自己很爱那个男孩。

 这回忆越来越清晰,他甚至知道了我出事的时间和地点,他知道了每一个细节。

 一开始孟穹是恐慌的,因为他发现自己怀里抱着的男孩儿就是长大了的大哥。

 可随着他慢慢回忆自己的感情,他就不害怕了。孟穹被一种强烈的/望打倒,他说那时他心里想得全都是‘一定要得到启明。’

 要和启明表白,被拒绝也罢,死也不放手。

 这是孟穹最朴素的愿望,从前世到今生,一点都没有改变。

 也是因为这种心情的传递,他才会对年幼的我表出好感、会恐惧我的离开、会情不自

 会爱我。

 会舍不得我。

 五年后。

 “我叫陈启明,今年二十五岁。”

 “当我和你一样踏入这所大学的时候,我还尚未成年,我比所有人都小,可并不比他们差些什么。”

 如今网络购物快速发展,就像是一场雨,席卷了整个国内市场。横亘在网络市场的是一家具有活力的年轻巨擘。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年龄只有二十五岁,一时间成为全国焦点,各个杂志纷纷邀请这位年轻的创始人传授经验,可他全部拒绝,只答应了自己母校的一场演讲。

 这位年少多金的青年,风度翩翩地站在台上,轻描淡写地讲话。

 台下的大学生仰着脖子看他们的学长。

 他们发现这个传说中手段狠硬的学长,实际上长的异常柔美。他的皮肤白皙,身材匀称,看人的时候漫不经心,把‘礼貌’和‘冷漠’中间的度拿捏的非常准确,让人不觉得他失礼,却也不敢在他面前托大。

 然后陈启明淡淡瞥了一下远方,说出了这次演讲的最后一段话。

 “在这所大学里。谁都是平等的。”

 “我们的灵魂都是一样的。”

 市中心新建了一栋摩天大厦,这就是陈启明公司的所在地,第二十八层是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办公室。

 陈启明正在办公室看文件,收到了张蒙的邮件,就打了个电话让技术人员帮他修理漏。电话还没挂断,又有电话打了进来。

 “陈总,楼下有人要给您送东西。”

 “进来吧。”年轻的男人只给了三个字,说完就拿着水杯,站在落地窗前,似乎是在看着什么东西。

 在陈启明的眼中,一家新建的蛋糕店就在他们公司边,悄悄成长。

 招牌上潇洒地写了一个英文单词。

 就好像有人凑到他的耳边,轻轻唤。

 ——启明。

 ——启明…

 全文完

 作者有话要说:啊,正文完结了。

 这里是阿鬼,第一次见面的读者和老读者们,你们好。

 从三天前我的情绪就开始变得非常微妙,有的时候面对电脑一个字都没打就开始泪面,更是不敢看留言,这真的很奇怪。因为很久以前我就说过,我写文为的是看读者的留言,希望和他们沟通自己的想法,这和我的初衷背道而驰。

 可是我现在明白了,原来一开始的渴望,并不能支撑你全部的人生,就像是一个隐隐的梦想,可以当作绝望时的动力,却不能永远固守着那片净土,放弃自己不同于理想的生活。

 想说的其实很多。关于读者的留言,我非常在意,在意到了一种偏执的情况。一旦有人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好,我就会寝食难安,恨不得把文章修成他想要的那样。

 如果实在不能修,就回复他的留言,辩解一番。

 但是实际上,哪个人敢说自己写的文没有一个人说不好呢,当年莫言写《欢乐》的时候几乎遭受全城攻击,现在不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吗。

 这篇文让我看到的是,坚持自己的本心,尽管这个过程是痛苦的,会有人因为你最初的想法而远离,可这才是你写文的本意。

 那么我想写的是什么?

 我最想写的,就是一个个现实生活中的【人】。

 他们不一定非常优秀,也许很坏,但是最坏的人心中也有柔软的地方,再好的人心中也有不能让人触碰的地方。

 如果写出来了,那我要感激,如果写不出来,只能继续努力。

 当时写大纲的时候编辑就告诉我,第一人称的文会减少一半的读者。

 我当然知道第一人称没有市场,可我还是尝试了。我觉得这样的描述可以让我和主角多一种沟通,在某一程度上,我们是一样的。这并不是说我杰克苏玛丽苏,而是说我笔下的主角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,他就活在你们身边,一转眼就可以看到。

 陈启明,孟穹,张蒙,张扬,赵耳朵…

 谁是那种小说中才能出现的大少爷呢?谁娇生惯养,谁一帆风顺呢?

 质问我:“你怎么写得那么绝望!一点希望都没有,弃文。”的妹子,其实我想说,因为我行文的本意就不是让他们一帆风顺,生活又不是电视剧,谁能保证没有挫折。

 想要的不过是他们那种面对挫折后,闪耀的人光芒。

 啰嗦了这么多,不想再给自己辩解。

 这篇文的缺点显而易见,最大的一个就是我糙的文笔,因为是第一人称,所以我下意识的把所有句式都变成了我的观点,整篇文看起来非常累,说我‘苦手’的妹子并不无道理。

 确实是‘苦’,每个句子读起来都苦,能忍受我的小白文笔的妹子们,辛苦你们了。

 还要感谢每一个给我扔霸王的妹子,每一点排名的进步都能让小透明阿鬼内心感到安慰。

 ‘原来真的有人喜欢这篇文’

 ‘原来还有人支持我’。

 有点心酸T T

 想到的暂时就这么多。如果您愿意继续看我进步,

 ,

 以便看到看到我的更新情况。如果你被我的文雷到,想要刷负分来解气,也可以理解,希望我下一篇文可以让你感动。

 定制已开,新增四个番,由于运费什么的有点贵,所以只有一个番会放到网上,其他的是定制妹子的福利。

 新文是一月七号开。

 希望我与你同在。

 阿鬼。

 2013-12-4 pAOpAo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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